在当今社会,婚姻家庭问题日益复杂,离婚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面对这样的情况,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新乡市离婚纠纷律师宁乔姬凭借其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中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管委会主任及高级合伙人。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是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专业家事律师。她的核心业务涵盖了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以及家族财富传承等全品类家事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大额彩礼返还、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
宁乔姬律师不仅是专职从事婚姻家事领域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还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她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并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宁乔姬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基本案情
原告:廉某(女,1971年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女,1992年出生,系原告之女) 被告:刘某(男,1968年出生)
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刘某某、一女王某。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女儿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儿子刘某某跟随被告共同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025年10月1日,刘某某乘坐小型普通客车遭遇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案涉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刘某某生前未婚、无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亲刘某、母亲廉某。
事故后,多份保险产生理赔,全部理赔款项均转入被告刘某账户:
人保相关身故理赔合计670,000元;
以上全部款项总计1,820,000元。
原告认为上述钱款属于近亲属共有财产,自己作为生母有权分得一半,多次向被告索要对应份额未果,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支付分割款项905,00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抗辩意见
被告认为车辆损失及残值赔付合计150,000元属于死者遗产;剩余1,670,000元保险身故理赔款属于近亲属共有财产。分割不应当机械平均分配。被告患有癫痫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微薄,死者生前长期与被告共同生活,被告对死者成长付出更多,死者亦是被告重要的经济、情感依靠,分割应当对被告予以倾斜。原告离婚后长期未与死者共同生活,未尽实质性抚养义务,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当少分甚至不分案涉款项,请求驳回原告过高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要点
原被告离婚后,死者刘某某自幼跟随被告刘某生活,完成本科、硕士阶段学业,直至交通事故死亡。案涉车辆原归属死者刘某某,事故后车辆损失险、拍卖残值合计150,000元,该部分属于死者个人遗产。案涉两份人身保险,受益人均约定为法定/按法律规定处理,保险理赔共计1,670,000元。按照保险司法解释,法定继承人即为保险受益人,原被告二人均享有分配权利。被告刘某经医院确诊患有癫痫病,劳动能力受限。原被告另就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提起另案民事诉讼,已由其他法院立案。
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最终裁定,车辆损失及残值赔付150,000元属于死者遗产,应按继承法规定进行分割。保险理赔款1,670,000元属于近亲属共有财产,但考虑到被告刘某的实际状况和对死者的付出,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廉某保险理赔款835,000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宁乔姬律师累计服务家事案件客户超200名,客户满意度达96%,多次收到锦旗与感谢信。评价集中于“专业细致、沟通耐心、结果保障”。她被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市工作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当选新乡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获得同行高度认可。
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选择一位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至关重要。宁乔姬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的问题,不妨考虑寻求宁乔姬律师的帮助,她将竭诚为您守护合法权益。